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日披露,该机构已对日本住友等八家零部件企业价格垄断行为处罚8.3196亿元(人民币,下同),对日本精工等四家轴承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依法处罚4.0344亿元,合计罚款12.354亿元。这是中国反垄断调查以来开出的最高金额罚单。
2000年1月至2010年2月,日立、电装、爱三、三菱电机、三叶、矢崎、古河、住友等八家日本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为减少竞争,以最有利价格得到汽车制造商零部件订单,在日本频繁进行双边或多边会谈,互相协商价格,多次达成订单报价协议并予以实施。通过价格协商获得订单的涉及中国市场的产品包括起动机、交流发电机等13种。这些零部件用于本田、丰田、日产、铃木、福特等品牌的20多种车型。
真商人须思客立则己立
日本八家汽车零部件企业和四家轴承企业涉嫌达成并实施了汽车零部件、轴承的价格垄断协议,违反了中国《反垄断法》规定,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不正当地影响了中国汽车零部件及整车、轴承的价格,损害了下游制造商的合法权益和中国消费者利益。
天价罚单的背后是企业经营哲学思维的丧失,利用不道德的手段赢取利益,这样的企业只会固步自封,最终被消费者抛弃,走入末路。
阿米巴经营倡导的是“真商人须思客立则己立”,就是说,既对他人有利、也对自己有利才是生意的秘诀。或者说必须包括“利己利他”的精神。牟利之心是经商或其他人类活动的原动力,所以任何人都可以有赚钱的“欲望”。但是,欲望不能只停留在利己的范围内,同时也要有利于他人的“欲壑”并谋求公共利益,因为利他精神终究也将有利于自己,而且,该利还将继续扩大。
利己和利人总是辩证的关系。经营企业过程,小集体中的利他在大集体看来就转变为利己了。为了公司、为了家庭的行为中,同时也包含利他之心,但那种认为“只要自己公司赚钱就行”,“只要自己家人好就行”的观点,这样的狭隘利己主义不能给企业带来任何指导意义。
贯彻利他哲学,视野也将开阔
中国对国外车企开出的天价罚单,很多外资企业认为这是在某一程度上“排外”的体现,这也是同样也是一种狭隘的思想。最近几年以来,中国开出反垄断调查的企业既有中国本国企业,如贵州茅台,也有外国企业,并非只针对外国企业。在反垄断法面前,所有企业一律平等,不存在“排外”的情况。
市场活动营造一种良性竞争,此次车企集体恶意“捆绑”市场,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因为这些强势企业为了在垄断经营中赚取了过高利润,哄抬价格,额外的费用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更重要的是消费者将无法掌握自己的“话语权”,处于完全被动的地位。生产者凭借其垄断地位,无须调整内部经营管理成本,就可以无限地将内部成本扩大化。这类市场竞争破坏市场秩序,伤害多方利益,这次罚单事件就是对车企“自私”行为的警告。
纵观国内外优秀企业,能够稳立潮头,都不是只顾自己企业赚取利益就满足,更多也为合作方获取利润,还应该为消费、投资方、区域性利益作出贡献。而且,从个人、家庭、地域到国家、世界、地球、宇宙,将利他精神尽可能扩散、延展开来。这样,就能从渺小的自我扩大到更大视野,就能关注到周围各种各样的事物。这样,就能客观地做出正确判断,同时也能规避失败。
总之,市场不是反垄断的“肥肉”,而是公平竞争的净土。企业经营要取财有道。在经营压力空前的当下,以利他之心,用利他精神来展开经营,企业难题自然迎刃而解。这就是阿米巴经营中“利他哲学”的精髓所在。